| │首页│咨询留言│刑事案件│离婚诉讼│房产纠纷│经济纠纷│涉外诉讼│法律顾问│损害赔偿│动迁补偿│交通事故│欠款纠纷│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律师网 >> 房产纠纷 >> 信息正文 |
|
|||||
| 国土资源部:公告首批全国35个开发区范围 | |||||
作者:未知 信息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4 ![]() |
|||||
|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今年第14号公告,公布了第一批落实四至范围的35个开发区名单及其四至范围、界桩坐标点号和开发区边界形状图。 落实开发区四至范围工作是深化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目的是防止开发区四处“漂移"和变相扩区,合理控制开发区用地规模。 据了解,经国土资源部核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35个国家级开发区按要求落实了四至范围并予以公布。其他开发区通过审核后,国土资源部将陆续分批公布。 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督查办公室最近还下发了《关于加快落实开发区四至范围的通知》,通知中说,各地落实开发区四至范围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刚刚开始部署,有的地方尚未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有的地方仅在室内作业没有到现场核,有的地方缺乏应有的技术保障。据悉,目前已公告的185个国家级开发区中,部分开发区逾期未上报落实四至范围有关图件和资料,已上报的则有13个开发区不符合要求。通知要求各地在一个月内整改到位。 |
|||||
| 信息录入:xuzheng 责任编辑:xuzheng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信息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08 上海律师网 建议使用800*600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本站 咨询电话:13032116883 138182680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