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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三者责任赔偿的问题(误工费问题)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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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机动车撞伤了人,交警认定同责,伤者自己开店,请问如何对伤者的误工费进行认定?营业执照和去年的缴税证明是否是证明,如果无法提供,如何进行认定?另外这类误工费和护理费保险公司是全部报销,还是部分报销。谢谢。 解答: 纳税证明一般能够证明收入情况,应当提供与事故发生较近的一定时期的。如不能提供,按照当地平均标准。找保险公司报销肯定不会全部报的。如伤者按照强制三者险的法律规定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则能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全部赔付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项损失。全面策划起诉是律师代理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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